公正性承诺
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相关环境保护的政策、法规、标准和条例,保证我公司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检总局令[2015]第163号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RB/T 214-2017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特作如下承诺:
1、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环境检测技术规范以及四川地方环境保护标准,其检测和科研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,其检测成果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、精密性、准确性和可比性。
2、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,并对相应的检测结果负责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领导部门、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,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满意的服务。
3、本公司检测工作严格遵守“质量第一、公正求实、科学高效、服务规范”的工作原则,保证检测结果和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。
4、全公司职工绝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我公司技术能力、判断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。
5、本公司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,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,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、器材、设施的设计原理、技术条件和配方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,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。
6、凡属环境污染事故仲裁检测和环保产品效能测试等专项检测,相关检测人员实行亲友回避制度,以确保检测活动的公正性。
7、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我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。
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总经理:
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